狎女千次 神棍重判20年
一罪一罰 刑度逾3500年
【劉榮輝╱台南報導】台南市一名經營香舖店的陳姓男子,在自家頂樓開設神壇,以清除毒瘤、排穢氣為由,謊稱神佛附身起乩,強逼女信徒與他雙修才能消災解厄,八年來對三名女信徒性侵、猥褻共九百六十七次,若以一罪一罰計算,總刑度超過三千五百年,台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、強制猥褻重判他二十年。承辦警員痛斥:「惡神棍!罪有應得。」
騙女性交醫治腫瘤
檢警調查,被告陳鳳良(五十七歲、收押)二○○四年四月在神壇房間裡,藉口神佛附身,向一名已婚的女信徒騙稱冤親債主纏身,體內有腫瘤,須與他雙修,否則婚姻失和、活不過四十歲、家人遇橫禍,女信徒驚恐下遭性侵得逞,接著八年來被性侵四百零八次。
已婚女信徒指控說:「陳鳳良白天是讓人敬重的宗教老師,晚上卻變成超級噁心的人!」除月事來,陳男幾乎每天都要(性交),她後來受不了,才開口拒絕,陳男以疲勞轟炸方式罵她,或稱三太子附身,大叫大唱,造成她精神壓力大到身體出狀況,簡直生不如死。
陳男另向一名年輕的未婚女信徒騙說子宮有毒瘤,若不跟他雙修,會工作不順、身體變差,父親有死劫。陳男還打嗝像乩童附體,用手在對方子宮處比劃表示,神佛說這樣不夠神力,要用他性器當法器才夠力,藉此性侵得逞,四年來性侵對方五百五十七次,還害女子懷孕墮胎。另名女子也被陳以胸部會長腫瘤,須運氣推散為由,兩次脫掉上衣猥褻。
門前遭人潑灑紅漆
去年十月警方獲報偵辦,陳男否認犯行,辯稱是兩情相悅發生關係,遭人誣陷。法官認為陳男以神佛附身威嚇,性侵猥褻得逞,讓被害人身心受創,嚴重破壞社會善良風俗,若以一罪一罰計算,總刑度超過三千五百年。香舖店鄰居說,陳男神壇奉祀觀音佛祖,案發後陳家門前遭人潑紅漆,恐與此有關。
神棍狎女示意圖
陳男騙女信徒子宮有毒瘤,還佯乩童附體,用手在女信徒子宮處比劃說:「神佛說這樣不夠神力,要用他性器當法器才夠力。」藉此性侵得逞。
避免宗教騙色注意事項
.選擇登記有案、具社會聲望的宗教團體
.先向當地民眾或宗教協會等單位打聽、查證
.涉及性接觸的男女雙修、消災解厄等活動,都是騙色
.應結伴同行,勿隨意飲用符水等不明物品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